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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动器机械部分的安全要求及检验

2016/4/14 10:52:13      点击:
制动器机械部分的安全要求及检验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了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检验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电梯动力电源或控制电路电源失电时,制动器都应产生足够的制动力矩使轿厢可靠制停。因此制动力矩是其主要参数,用于保证运行中的电梯按标准要求的减速度制停。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附件A第8.10项要求:“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被可靠制停,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
检验时将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时,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轿厢制停和变形损坏情况。
检验时轿厢承载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当轿厢运行到较低层站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被可靠制停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通常用加减速度测试仪现场测试并记录数值,仪器可以显示出平均减速度。
(2)GB7588-2003第12.4.2.1条要求:“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分应分两组装设。如果一组部件不起作用,应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下行。电磁线圈的铁芯被视为机械部件,而线圈则不是。”此项标准可以理解为“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制动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的部件应是制动瓦及产生制动力的压缩弹簧或重锤,按上述规定应分为两组。同时,与压缩弹簧向制动轮施加制动力作用相反的、起开闸作用的电磁铁的铁心也必须对应地分为两组,并且两组铁心间不能存在关联,其动作应是独立的。该规定并未强调两个线圈,如设两个线圈就是两套制动器了。”因此在外观检验时,上述所说的硬件应符合要求。功能试验时,认为使一组制动瓦打开,让载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拉闸断电,互相判定另一组制动瓦是否让轿厢减速下行。
由于本项要求是GB7588-2003版提出来的,而按照GB7588-1995要求制造的电梯,其制动器电磁铁的铁心一般只有一个,所以只能作为一组制动器而非两组,故不符合本项条件的要求。因此在实际检验时,一般依照出场日期按“新梯新标准,老梯老标准”的办法执行。
(3)GB7588-2003第12.4.2.4条要求:“装有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的电梯驱动主机,应能用手松开制动器并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松开状态。”检验时断开电梯总电源,将盘车轮装上,1-2名维保人员把住盘车轮,另一名维保人员用松闸扳手将抱闸松开,进行救援盘车放人试验。当然由于各个厂家曳引机型式不一,操作方式稍有不同。如果是操作力大于400N的操作装置或者难于手动盘车的无机房电梯,应设置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气操作装置。

  (4)对于块式制动器,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第4.1.10条要求:“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于0.7mm。”。”因此在检验时一定要检查制动器转动部 件,各销轴应转动灵活;通电或断电时动铁心应运行 无卡阻;制动器两侧制动臂应动作一致,即同时开闸 或抱闸。在检验制动器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 于0.7mm时,短接上限位开关、上极限开关和缓冲器开 关,慢车提升空轿厢,使对重完全压实在缓冲器上。切断电梯总电源,人为使制动器控制线圈得电,将制动器 打开,用塞尺测量制动瓦与制动轮之间的间隙,其四角 处间隙平均值应不大于0.7mm。在此应注意,标准要求 的是间隙的平均值。
(5)应经常检查制动器阐瓦(或刹车片)的磨损量。如 果磨损量较大,会使闸瓦(或刹车片)与制动轮(盘)接触 面减少,导致制动力矩减小,从而产生溜车等不安全隐患。图1为磨损严重的闸瓦。在结构上,制动瓦作用于 制动轮或制动盘上的力应是对称的,其对电动机轴和蜗杆轴不产生附加载荷。制动闸瓦材料应是不易燃的,且有一定的热容量,以保证发热时摩擦系数基本不变。其 必须由足够强度和良好质量的材料制成,不准使用有害 材料,如石棉等。
(6)制动器噪声应单独检测